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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保外匯款項安全  

為確保外匯交易款項安全並避免觸法,請民眾經由合法金融機構進行外匯交易及匯出、入款,茲揭示中央銀行『管理外匯條例』部份規定供參:

 
新臺幣50萬元以上之等值外匯收支或交易,應經由銀行業向中央銀行辦理申報。(第6條之1)
故意不為申報或申報不實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第20條第1項)
以非法買賣外匯為常業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與營業總額等值以下之罰金;其外匯及價金沒收之。(第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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