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銀行業務異動公告

發表日期

親愛的客戶 您好:

本行自民國107年5月4日起將調整網路銀行之「共用網路銀行服務」(以下簡稱共用服務)申請資格條件,詳細說明如下:

一、自民國107年5月4日起停止個人戶申請「共用服務」功能,即「共用服務」限企業戶申請。

二、企業戶申請共用服務之授權企業與被授權企業(下稱授權戶與代表戶)須符合以下關係:

(一)關係企業:依據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一、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九、第三百

六十九條之十一規定之「同一關係企業」。

(二)集團企業:依據銀行公會90年11月27日全授字2911號函規定之「集團企業」。

三、授權戶申請「共用服務」時須填寫「網路銀行業務服務申請暨約定書」及「共用網路銀行服務『關係企業/集團企業』資料

表」。

四、本行訂於民國107年7月6日起關閉個人戶「共用服務」功能,且授權戶與代表戶若未符合上開關係企業或集團企業之條件

者,亦將取消「共用服務」設定。敬請已申請使用「共用服務」功能之企業授權戶,於民國107年7月6日前至往來分行加填「共

用網路銀行服務『關係企業/集團企業』資料表」以繼續使用「共用服務」,若未於上述日期前完成相關作業,本行將主動取消未

符合條件之「共用服務」設定。

五、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往來分行或本行客服專線(02)2181-0101,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華南商業銀數位金融部 敬上

中華民國10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