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金融卡跨國交易功能公告
發佈時間:2005/08/15
公 告
親愛的客戶您好:
依據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94.6.1.全一電字第1512號決議,為防範犯罪集團於境外跨國盜領存款,自94年9月1日起,本行變更金融卡交易功能如下:
一、94年9月1日(含)起新開戶之金融卡如須提供跨國交易功能者,請於申請書上申請之欄位予以勾選,未勾選者即視為無須使用跨國交易功能,本行將不提供上開功能,惟您仍可隨時來行辦理申請或註銷該項功能。
二、94年9月1日(不含)前開戶並已領取之金融卡,則仍提供跨國交易功能,您如欲取消跨國交易功能者,請逕向開戶往來單位辦理註銷。

如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華南商業銀行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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