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關於華南
 
 
 
 
公司治理
董事會及監察人 重要公司治理內規
 
- 組織簡介
- 董事及監察人簡介
 
 
 
- 公司章程
- 董事會議事規範
- 獨立董事職責範疇規則
- 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
董事會重要決議 符合公司治理相關規定
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董事會及監察人
  組織簡介
  董事會與監察人會:本行董事及監察人均分別由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指派。董事會為本行決策機構,決定營業方針與一切重要措施,亦為董事執行業務之常設機構,由董事15人至21人組成之(含獨立董事4人),並互選5人為常務董事(含獨立董事1人),再由常務董事互推1人為董事長。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本行。董事會每3個月開會1次,如遇緊急事項或董事過半數之請求得開臨時會。常務董事於董事會休會時,以集會方式經常執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隨時召集之。董事會並設稽核部綜理稽核業務,置總稽核1人。監察人會由監察人5人組成,並互選常駐監察人1人經常駐行辦公,以便執行監察任務。

 
免責聲明網站隱私權保護聲明客戶資料保密措施共同行銷商品及服務契約資訊安全政策 版權所有 華南銀行
服務專線:(02)2181-0101 www.hncb.com.tw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3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