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限 年 滿 二 十 歲 之 個 人,以 本 行 金 融 卡 操 作,自 該 卡 所 屬 新 臺 幣 帳 戶 內 扣
款 以 結 購 提 領 外 幣 現 鈔。 |
| 2. |
外 幣 現 鈔 之 幣 別 及 面 額 , 分 別 為 美 金 ( 一 元 、 十 元 、 五 十 元 、 一 百
元 券 ) , 港 幣 ( 一 百 元 、 五 百 元 鈔 券 ) , 日 元 ( 一 千 元 、 一 萬 元 鈔 券
) 三 種 。 |
| 3. |
提 領 限 額 : 美 金 三 千 元 ; 港 幣 二 萬 五 千 元 ; 日 元 三 十 萬 元 。 每 張 金
融 卡 提 領 外 幣 及 新 臺 幣 現 鈔 合 計 限 額 , 每 日 ( 零 時 至 二 十 四 時 ) 不 得
超 過 新 臺 幣 ATM得 提 領 之 等 值 限 額 ( 現 行 為 新 臺 幣 十 萬 元 限 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