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所社會課小陳今早上班仍一副睡眼惺忪樣子,經問起才知道八十多歲鄰居阿福嬸昨晚又因在夜市擺攤付不起罰金且又是累犯被請至警察局過夜,而阿福嬸從小看著小陳長大早年又有恩於小陳一家,故半夜兩點拜託警員老吳通知他到局裡為她辦理保釋;接著全公所頓時話題都圍繞著阿福嬸:阿福嬸中年喪偶育有三子,多年前將福叔遺下的大片土地賣給人蓋工廠得款三億多元,福嬸鑑於大伯、二伯往生後其子孫為爭家產均有不幸事情發生,所以當時請教鄰居,預作安排,將得款分成三份均分給三個兒子自留零頭約300萬元,兒媳們也欣然在家族長輩面前提出按月輪流奉養,阿福嬸也至為欣慰,然而好日子卻不長久,因福嬸留下身邊的私房錢分得不均且為一些生活瑣事與媳婦們又不合,致鬧得不愉快,兒子們非但沒人出面袒護母親,按月奉養的事又得三催四請才肯來接,阿福嬸憤而搬回老家,但為生活只好晚上在附近夜市當流動攤販,所幸阿福嬸平時待人熱心,年輕時亦時常接濟鄰居,現鄰居們也很樂意為她照顧起居。
細想,倘阿福嬸如能透過個人信託的規劃,將那筆三億多售地款做妥善安排,相信現時生活定是子孫兒媳噓寒問暖爭相奉養,過的是……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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