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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合式投資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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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應注意之重要事項
風險預告
組合式投資商品係結合新臺幣或外幣定期存款與衍生性金融商品,其中衍生性金融商品係指其價值由利率、匯率、股權、指數、商品、信用事件或其他利益及其組合等所衍生之交易契約。
投資風險警語
本商品係複雜金融產品,必須經過專人解說後再進行投資。投資人如果無法充分理解本商品,請勿投資。
本商品並非存款,而係一項投資,投資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投資人投資前應詳閱產品說明書及風險預告書,並應自行了解判斷並自負盈虧。
本商品係投資型商品,投資人應自行負擔本商品之市場風險及華南商業銀行之信用風險。
投資人未清楚瞭解產品說明書、契約條款及所有文件內容前,請勿於相關文件簽名或蓋章。
極端情形下,例如發行銀行發生無力清償之情事,投資人之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本金。
商品風險說明
連結標的風險
本商品得結合賣出匯率選擇權或其他利率、匯率、股權、商品及/或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所投資本金之資金收益、取得之權利金及/或各期交換收入為產品收益之來源。 結合賣出匯率選擇權之附幣別轉換條件不保本型商品,投資人持有至到期可獲得約定收益,惟到期如原投資本金必須被強制轉換為相對幣別時,投資人須留意屆時投資本金由相對幣別再轉換回原投資幣別時,須依當時市場匯率兌換,投資人可能發生匯兌損失進而損及投資本金。 結合利率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保本型商品,當利率走勢與預期不符時,本商品之市場價格將會下降,如投資人申請中途解約,領回之投資本金有可能低於原始投資金額而造成損失。投資人若持有本商品至到期日,本行將返還稅前100%原投資本金。本行不為任何市場行情預測或是保證。
流動性風險
本商品因結合了許多衍生性金融產品,不具備充份的流動性,本商品項下之投資本金及收益需於投資期滿後方可取得,投資人於投資期間不得辦理質借或設定質權及其他擔保物權予第三人,到期亦不得展期。在極端情況下,若市場完全喪失流動性,投資人須將本產品持有至到期。
信用風險
本商品投資人須承擔本行之信用風險。本商品不受存款保險保障。
匯兌風險
外幣組合式投資商品係以外幣計價,若投資人係以新臺幣或其他貨幣轉換承作者,須留意本金及收益返還時兌換回新臺幣或其他貨幣時,可能產生之匯兌損益。
賦稅風險
投資人承作本商品可能產生組合式投資產品交易之稅捐,詳細內容請參照產品說明書中稅賦條款之說明。
再投資風險
本商品之交易條件中,若允許本行得行使提前到期之權利,將縮短原約定之投資期限,投資人將於到期日前提前取回資金。投資人未必能將取回資金立即投資於其他金融產品,或利用該取回資金所投資的金融產品可能產生損失,或無法達到與該原產品相同之預期獲利。投資人可能因此產生前述再投資風險。
商品條件變更風險
產品說明書所載交易條件及價格僅供投資人參考之用,若因市場價格波動以致條件變更或募集不成功,本行保留本商品條件變更權及最後發行權,實際交易條件及價格應以本行製發之成交確認書為準。
商品之最大損失金額
投資人持有本商品至到期可獲得約定收益,惟到期如原投資本金必須被強制轉換為相對幣別時,投資人須留意屆時投資本金由相對幣別再轉換回原投資幣別時,須依當時市場匯率兌換,投資人可能發生匯兌損失進而損及投資本金。極端情形下,例如發行銀行發生無力清償之情事,投資人之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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