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紙本振興券兌領說明

說明表格
兌領期間

110/10/15~111/6/30

兌領資格及檢附資料
  • 具統一編號之營業人
    限存(匯)入以兌領營業人為戶名之帳號,如符合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
  1. 組織型態為公司組織之分支機構者,兌領金額得存(匯)入總公司之存款帳戶。
  2. 組織型態為獨資者,需提供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證明文件,證明負責人姓名,兌領金額得存(匯)入以該負責人為戶名之存款帳戶。
  • 無統一編號之營業人:
  1. 得委託有統一編號者兌領。
  2. 類統一編號:得委託商圈組織、市場或攤販集中場(區)管理組織或受委託代表人、產業公(協)會、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列冊制編類統一編號,由清冊上載明之負責人或受委託代表兌領。
  3. 自營作業者:屬已於職業工會投保之自營作業者,應由本人持五倍券、身分證明文件並提供存(匯)入之本人帳戶兌領款項。
  • 民眾繳納學雜費:
    持五倍券及繳費單至學校委託代收之金融機構繳納。
兌領作業

     為減少您等候時間及兌領作業時間,請您確實檢視下列事項:

  1. 有統一編號之營業人,各項資料應填寫齊全(兌領營業人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負責人姓名及聯絡電話),可蓋用統一發票專用章,惟須涵蓋前述資料。
  2. 類統一編號組織,各項資料應依「清冊」內容填寫齊全(兌領營業人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負責人姓名及聯絡電話)。
  3. 自營作業者,「兌領營業人名稱」應填寫自營作業者姓名,「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填寫自營作業者身分證字號(*註)。
  4. 民眾繳納學雜費,「兌領營業人名稱」應填寫學校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負責人姓名」及「聯絡電話」免填寫;「代理人姓名」填寫學生姓名,並加註聯絡電話。
  • 兌領僅得接受存(匯)入以兌領營業人為戶名之帳戶,如在本行無開立帳戶,得使用跨行匯款方式匯至銀行帳戶,不得領取現金。
     
  • 華南銀行兌領單:兌領單格式兌領單格式odt

    *註:新加入投保職業工會之自營作業者,若經線上查詢尚無資料,可持投保期間含兌付當月之職業工會繳費證明(載明自營作 業者之姓名、身分證字號、投保期間及職業工會名稱)。
參考資料
  1. 辨識五倍券真偽:防偽辨識說明防偽辨識說明odt
     
  2. 振興五倍券的常見問題請參考
     (1)行政院振興五倍券專區
          https://hpm.5000.gov.tw/Default.aspx
     (2)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振興五倍券專區
          https://twup.sme.gov.tw/5000/
  3. 臺灣銀行振興五倍券官網
    https://wwwap.bot.com.tw/5000/
  4.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兌付宣導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IS2NinGKGI
  5. 華南銀行客戶服務專線:(02)218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