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領期間 |
109/7/23 ~ 11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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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領資格及檢附資料 |
限存(匯)入以兌領營業人為戶名之帳號,如符合下列情形者,不以存(匯)入兌領營業人帳戶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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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為減少您等候時間及兌領作業時間,請您確實檢視: |
兌領相關Q&A |
Q1:振興三倍券的兌領期限到何時?
自109年7月23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逾期不受理。 Q2:振興三倍券可以直接兌領現金嗎? 不行,振興三倍券的兌領僅得接受存(匯)入以兌領營業人為戶名之帳戶,如在本行無開立帳戶,得使用跨行匯款方式匯至銀行帳戶,不得領取現金。 Q3:振興三倍券背面之銷售日期為何? 僅限109年7月15日至109年12月31日間銷售,逾期不受理。 Q4:持有破損之振興三倍券,可以兌領嗎? 營業人持有破損之振興三倍券向金融機構申請兌領,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照全額兌付外,其餘不予兌付: (1) 破損,但餘留部分在四分之三以上。 (2) 破損,但片片能吻合。 (3) 污損或燻焦,但號碼、文字及花紋仍可辨認。
華南銀行客戶服務專線:(02)2181-0101、免付費專線:0800-48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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