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網購生活卡
-
終止申請2020年東京奧運主題紀念款(御璽卡;不具icash2.0功能)
-
彩繪繽紛款(御璽卡;不具icash2.0功能)
-
城市星空款(晶緻卡;具icash2.0功能)
- 本活動正附卡合併計算。正卡持卡人若持有本行兩張以上i網購生活卡,以身分證字號歸戶合併計算金額,以下為重要訊息每期帳單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現金回饋上限200元。未折抵之回饋金使用期限為6個月,超過6個月未抵用完畢將自動歸零。
- 本活動所稱以下為重要訊息「網購消費」,係指該筆刷卡金額須為一般消費,且透過線上刷卡付款且即時取得授權消費(限以華南銀行系統判定為網購消費為準;不包含台灣Pay(含華銀支付)、電話、傳真及授權自動扣帳等交易方式),並依華南銀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當期帳單已適用本活動,並享現金回饋後,將不再給予紅利點數回饋,僅超過當期帳單現金回饋上限之網購通路一般消費金額,方得享25元回饋1點紅利點數。
- 各筆符合回饋資格之交易金額合計後再乘以現金回饋比例,現金回饋係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回饋之金額將直接撥入次期信用卡帳戶抵扣消費帳款;紅利點數計算至整數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
- 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若為紅利點數折抵交易,以紅利點數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使用「指定信用卡3期分期0利率設定之交易」不提供現金或紅利點數回饋。
- 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視特約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持卡人若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本金餘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之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 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如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抵沖本活動未到期之帳款分期本金餘額。
- 本活動回饋金額入帳後,如持卡人停卡致名下無任何一張華南銀行信用卡,帳上剩餘之現金(紅利點數)回饋將立即自動失效,華南銀行不另行通知。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含退稅)者,經華南銀行確認後,將於退款當期列入消費金額之減項計算,逕行扣回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紅利點數)回饋,若當期不足額扣回,將列示於次期信用卡帳單收取。
- 回饋前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華南銀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1)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2)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3)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4) 有違反華南銀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者。 - 華南銀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華南銀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華南銀行之事由,華南銀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華南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布者為準。
- 紅利點數回饋身分證字號歸戶計算,每期帳單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每期帳單紅利點數回饋上限3,000點。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惟不含網購消費。
- 本活動所稱「網購消費」,係指該筆刷卡金額須為一般消費,且透過線上刷卡付款且即時取得授權消費(限以華南銀行系統判定為網購消費為準;不包含台灣Pay(含華銀支付)、電話、傳真及授權自動扣帳等交易方式)。
- 當期帳單已適用現金回饋之網購通路一般消費不再給予紅利點數回饋。
- 各筆符合回饋資格之交易金額合計後再乘以現金回饋比例,現金回饋係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回饋之金額將直接撥入次期信用卡帳戶抵扣消費帳款;紅利點數計算至整數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
- 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若紅利點數折抵之消費,依折抵後之實際刷卡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使用「指定信用卡3期分期0利率設定之交易」不提供現金或紅利點數回饋。
- 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視特約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持卡人若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本金餘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之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 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如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抵沖本活動未到期之帳款分期本金餘額。
- 本活動回饋紅利點數入帳後,如持卡人停卡致名下無任何一張華南銀行信用卡,帳上剩餘之現金(紅利點數)回饋將立即自動失效,華南銀行不另行通知。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含退稅)者,經華南銀行確認後,將於退款當期列入消費金額之減項計算,逕行扣回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紅利點數回饋。
- 回饋前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華南銀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1)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2)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3)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4)有違反華南銀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者。 - 華南銀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華南銀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華南銀行之事由,華南銀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華南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布者為準。
- 申請3期0利率卡片分期功能,日後單筆刷卡一般消費、學費及醫療費之金額達3,000元(含)以上,自動分期免手續費,惟無法享紅利點數或現金回饋。 ※「學費/醫療費」非屬一般消費,然可享本活動3期分期0利率優惠,惟以下為重要訊息無法享紅利點數及現金回饋。
※「學費/醫療費」非屬一般消費,然可享本活動3期分期0利率優惠,惟無法享紅利點數及現金回饋。 - 申請或取消卡片分期功能方式:
(1)線上申請:
A.登入華南銀行個人網路銀行申請或取消(選擇信用卡->信用卡分期)。
B.下載華南Rich家APP(登入App後選擇所有功能->信用卡分期)。
(2)紙本申請:下載指定信用卡分期功能應注意事項,並依分期申請書內容填寫選擇3期免手續費並傳真至(02)6620-1888,於傳真後致電華南銀行客服中心(02)2181-0101確認登錄完成。 - 本優惠專案之分期金額無法享有紅利點數或現金回饋。
- 分期專案之還款方式為申請金額按每一月為一期,分3期平均攤還,未能整除之金額併入首期繳納;每期分期之本金列入當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且不得動用循環信用。
- 非分期之交易若使用循環信用方式繳款,應依信用卡約定條款計收循環信用利息。
- 持卡人完成分期設定並經華南銀行核准後,自完成分期設定日起至活動結束日止,以實際刷卡消費日期為準,凡指定卡片單筆消費金額達3,000元(含)以上,實際簽帳金額依商店請款金額為準,該筆消費於商店請款入帳時即依持卡人設定之分期期數進行分期入帳,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若紅利點數折抵之消費,依折抵後之實際刷卡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華南銀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若指定卡片因有效期間屆滿或損壞、遺失、遭竊等原因而由華南銀行補發或換發新卡,該換發之新卡繼續保留分期功能。 - 分期功能核准設定後,持卡人可致電華南銀行客服專線(02)2181-0101終止分期功能;持卡人終止分期功能後,自完成終止分期功能當日起之刷卡交易則不適用分期功能。
- 持卡人若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本金餘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之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 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如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抵沖本活動未到期之帳款分期本金餘額。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華南銀行之事由,華南銀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華南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布者為準。
- 正卡申請人及附卡申請人之身分證。
- 薪資扣繳憑單或其他財力證明如各類稅單,存款證明,所有權狀,營利事業登記證等外籍人士需另備居留證及護照。詳填本卡申請書,並備齊上列文件一併擲回,以加速處理時間,若有任何疑問,請就近洽詢本行各營業單位。
- 收費標準:正卡年費NT$1,200,附卡免年費。
- 免收優惠條件:首年免年費,自核卡日起,每年不限金額消費3筆,或申請電子帳單後每年不限金額消費1筆,即免收該卡次年年費。
- 信用卡一般消費暨預借現金適用之循環信用年利率:5.36%~15%,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7年5月1日。
- 預借現金手續費:每筆預借現金金額X3.5%+NT$100。其他相關費率依本行網站公告。
- 客戶服務專線:(02)2181-0101.0800-487-888。
-
卡娜赫拉的小動物
-
終止申請禮物款(晶緻卡;具icash2.0功能)
-
閃亮祝福款(晶緻卡;具icash2.0功能)
- 本活動正附卡合併計算。正卡持卡人若持有本行兩張以上i網購生活卡,以身分證字號歸戶合併計算金額,以下為重要訊息 每期帳單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現金回饋上限200元。未折抵之回饋金使用期限為6個月,超過6個月未抵用完畢將自動歸零。
- 本活動所稱「網購消費」,係指該筆刷卡金額須為一般消費,且透過線上刷卡付款且即時取得授權消費(限以華南銀行系統判定為網購消費為準;不包含台灣Pay(含華銀支付)、電話、傳真及授權自動扣帳等交易方式),並依華南銀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以下為重要訊息當期帳單已適用本活動,並享現金回饋後,將不再給予紅利點數回饋,僅超過當期帳單現金回饋上限之網購通路一般消費金額,方得享25元回饋1點紅利點數。
- 各筆符合回饋資格之交易金額合計後再乘以現金回饋比例,現金回饋係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回饋之金額將直接撥入次期信用卡帳戶抵扣消費帳款;紅利點數計算至整數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
- 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若為紅利點數折抵交易,以紅利點數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使用「指定信用卡3期分期0利率設定之交易」不提供現金或紅利點數回饋
- 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視特約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持卡人若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本金餘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之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 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如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抵沖本活動未到期之帳款分期本金餘額。
- 本活動回饋金額入帳後,如持卡人停卡致名下無任何一張華南銀行信用卡,帳上剩餘之現金(紅利點數)回饋將立即自動失效,華南銀行不另行通知。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含退稅)者,經華南銀行確認後,將於退款當期列入消費金額之減項計算,逕行扣回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紅利點數)回饋,若當期不足額扣回,將列示於次期信用卡帳單收取。
- 回饋前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華南銀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1)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2)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3)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4) 有違反華南銀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者。
- 華南銀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華南銀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華南銀行之事由,華南銀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華南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布者為準
- 紅利點數回饋身分證字號歸戶計算,每期帳單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每期帳單紅利點數回饋上限3,000點。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華南銀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惟不含網購消費。
- 本活動所稱「網購消費」,係指該筆刷卡金額須為一般消費,且透過線上刷卡付款且即時取得授權消費(限以華南銀行系統判定為網購消費為準;不包含台灣Pay(含華銀支付)、電話、傳真及授權自動扣帳等交易方式)。
- 當期帳單已適用現金回饋之網購通路一般消費不再給予紅利點數回饋。
- 各筆符合回饋資格之交易金額合計後再乘以現金回饋比例,現金回饋係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回饋之金額將直接撥入次期信用卡帳戶抵扣消費帳款;紅利點數計算至整數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
- 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若紅利點數折抵之消費,依折抵後之實際刷卡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使用「指定信用卡3期分期0利率設定之交易」不提供現金或紅利點數回饋。
- 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視特約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持卡人若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本金餘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之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 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如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抵沖本活動未到期之帳款分期本金餘額。
- 本活動回饋紅利點數入帳後,如持卡人停卡致名下無任何一張華南銀行信用卡,帳上剩餘之現金(紅利點數)回饋將立即自動失效,華南銀行不另行通知。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含退稅)者,經華南銀行確認後,將於退款當期列入消費金額之減項計算,逕行扣回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紅利點數回饋。
- 回饋前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華南銀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1)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2)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3)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4) 有違反華南銀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者。 - 華南銀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華南銀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華南銀行之事由,華南銀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華南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布者為準
- 申請3期0利率卡片分期功能,日後單筆刷卡一般消費、學費及醫療費之金額達3,000元(含)以上,自動分期免手續費,惟以下為重要訊息無法享紅利點數或現金回饋。
※「學費/醫療費」非屬一般消費,然可享本活動3期分期0利率優惠,惟無法享紅利點數及現金回饋。
- 申請或取消卡片分期功能方式:
(1)線上申請:
A. 登入華南銀行個人網路銀行申請或取消(選擇信用卡->信用卡分期)。
B. 下載華南Rich家App(登入App後選擇所有功能->信用卡分期)。
(2)紙本申請:下載指定信用卡分期專用申請書,並依分期申請書內容填寫選擇3期免手續費並傳真至(02)6620-1888,於傳真後致電華南銀行客服中心(02)2181-0101確認登錄完成。
- 本優惠專案之分期金額無法享有紅利點數或現金回饋。
- 分期專案之還款方式為申請金額按每一月為一期,分3期平均攤還,未能整除之金額併入首期繳納;每期分期之本金列入當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且不得動用循環信用。
- 非分期之交易若使用循環信用方式繳款,應依信用卡約定條款計收循環信用利息。
- 持卡人完成分期設定並經華南銀行核准後,自完成分期設定日起至活動結束日止,以實際刷卡消費日期為準,凡指定卡片單筆消費金額達3,000元(含)以上,實際簽帳金額依商店請款金額為準,該筆消費於商店請款入帳時即依持卡人設定之分期期數進行分期入帳,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若紅利點數折抵之消費,依折抵後之實際刷卡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華南銀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若指定卡片因有效期間屆滿或損壞、遺失、遭竊等原因而由華南銀行補發或換發新卡,該換發之新卡繼續保留分期功能。
- 分期功能核准設定後,持卡人可致電華南銀行客服專線(02)2181-0101終止分期功能;持卡人終止分期功能後,自完成終止分期功能當日起之刷卡交易則不適用分期功能。
- 持卡人若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本金餘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之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 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如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抵沖本活動未到期之帳款分期本金餘額。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華南銀行之事由,華南銀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華南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布者為準。
- 滿18歲有正當職業即可申請華南i網購生活卡。
- 正卡持卡人得為其配偶或年滿 15歲以上之子女或兄弟姐妹、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請核發附卡。您在本行申請的所有信用卡(含正、附卡)共用一個信用額度。
- 正卡申請人及附卡申請人之身分證。
- 薪資扣繳憑單或其他財力證明如各類稅單,存款證明,所有權狀,營利事業登記證等外籍人士需另備居留證及護照。詳填本卡申請書,並備齊上列文件一併擲回,以加速處理時間,若有任何疑問,請就近洽詢本行各營業單位。
- 正卡年費NT$1,200,附卡免年費。
- 免收優惠條件:首年免年費,自核卡日起,每年不限金額消費3筆或申請電子帳單後每年不限金額消費1筆,即免收該卡次年年費。
- 信用卡一般消費暨預借現金適用之循環信用年利率:5.36%~15%,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7年5月1日。
- 預借現金手續費:每筆預借現金金額X3.5%+NT$100。其他相關費率依本行網站公告。
- 客戶服務專線:(02)2181-0101.0800-487-888。
-
三麗鷗可愛明星信用卡
-
終止申請布丁狗款(晶緻卡;具icash2.0功能)
-
終止申請酷企鵝款(晶緻卡;具icash2.0功能)
-
終止申請美樂蒂款(御璽卡;具icash2.0功能)
-
終止申請雙星仙子款(晶緻卡;具icash2.0功能)
-
Hello Kitty款(晶緻卡;具icash2.0功能)
- 本活動正附卡合併計算。正卡持卡人若持有本行兩張以上i網購生活卡,以身分證字號歸戶合併計算金額,以下為重要訊息每期帳單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現金回饋上限200元。未折抵之回饋金使用期限為6個月,超過6個月未抵用完畢將自動歸零。
- 本活動所稱以下為重要訊息「網購消費」,係指該筆刷卡金額須為一般消費,且透過線上刷卡付款且即時取得授權消費(限以華南銀行系統判定為網購消費為準;不包含台灣Pay(含華銀支付)、電話、傳真及授權自動扣帳等交易方式),並依華南銀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當期帳單已適用本活動,並享現金回饋後,將不再給予紅利點數回饋,僅超過當期帳單現金回饋上限之網購通路一般消費金額,方得享25元回饋1點紅利點數。
- 各筆符合回饋資格之交易金額合計後再乘以現金回饋比例,現金回饋係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回饋之金額將直接撥入次期信用卡帳戶抵扣消費帳款;紅利點數計算至整數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
- 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若為紅利點數折抵交易,以紅利點數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使用「指定信用卡3期分期0利率設定之交易」不提供現金或紅利點數回饋。
- 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視特約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持卡人若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本金餘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之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 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如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抵沖本活動未到期之帳款分期本金餘額。
- 本活動回饋金額入帳後,如持卡人停卡致名下無任何一張華南銀行信用卡,帳上剩餘之現金(紅利點數)回饋將立即自動失效,華南銀行不另行通知。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含退稅)者,經華南銀行確認後,將於退款當期列入消費金額之減項計算,逕行扣回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紅利點數)回饋,若當期不足額扣回,將列示於次期信用卡帳單收取。
- 回饋前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華南銀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1)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2)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3)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4) 有違反華南銀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者。 - 華南銀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華南銀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華南銀行之事由,華南銀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華南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布者為準。
- 紅利點數回饋身分證字號歸戶計算,每期帳單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每期帳單紅利點數回饋上限3,000點。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惟不含網購消費。
- 本活動所稱「網購消費」,係指該筆刷卡金額須為一般消費,且透過線上刷卡付款且即時取得授權消費(限以華南銀行系統判定為網購消費為準;不包含台灣Pay(含華銀支付)、電話、傳真及授權自動扣帳等交易方式)。
- 當期帳單已適用現金回饋之網購通路一般消費不再給予紅利點數回饋。
- 各筆符合回饋資格之交易金額合計後再乘以現金回饋比例,現金回饋係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回饋之金額將直接撥入次期信用卡帳戶抵扣消費帳款;紅利點數計算至整數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
- 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若紅利點數折抵之消費,依折抵後之實際刷卡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使用「指定信用卡3期分期0利率設定之交易」不提供現金或紅利點數回饋。
- 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視特約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持卡人若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本金餘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之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 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如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抵沖本活動未到期之帳款分期本金餘額。
- 本活動回饋紅利點數入帳後,如持卡人停卡致名下無任何一張華南銀行信用卡,帳上剩餘之現金(紅利點數)回饋將立即自動失效,華南銀行不另行通知。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含退稅)者,經華南銀行確認後,將於退款當期列入消費金額之減項計算,逕行扣回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紅利點數回饋。
- 回饋前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華南銀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1)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2)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3)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4)有違反華南銀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者。 - 華南銀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華南銀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華南銀行之事由,華南銀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華南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布者為準。
- 申請3期0利率卡片分期功能,日後單筆刷卡一般消費、學費及醫療費之金額達3,000元(含)以上,自動分期免手續費,惟無法享紅利點數或現金回饋。 ※「學費/醫療費」非屬一般消費,然可享本活動3期分期0利率優惠,惟以下為重要訊息無法享紅利點數及現金回饋。
※「學費/醫療費」非屬一般消費,然可享本活動3期分期0利率優惠,惟無法享紅利點數及現金回饋。 - 申請或取消卡片分期功能方式:
(1)線上申請:
A.登入華南銀行個人網路銀行申請或取消(選擇信用卡->信用卡分期)。
B.下載華南Rich家APP(登入App後選擇所有功能->信用卡分期)。
(2)紙本申請:下載指定信用卡分期功能應注意事項,並依分期申請書內容填寫選擇3期免手續費並傳真至(02)6620-1888,於傳真後致電華南銀行客服中心(02)2181-0101確認登錄完成。 - 本優惠專案之分期金額無法享有紅利點數或現金回饋。
- 分期專案之還款方式為申請金額按每一月為一期,分3期平均攤還,未能整除之金額併入首期繳納;每期分期之本金列入當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且不得動用循環信用。
- 非分期之交易若使用循環信用方式繳款,應依信用卡約定條款計收循環信用利息。
- 持卡人完成分期設定並經華南銀行核准後,自完成分期設定日起至活動結束日止,以實際刷卡消費日期為準,凡指定卡片單筆消費金額達3,000元(含)以上,實際簽帳金額依商店請款金額為準,該筆消費於商店請款入帳時即依持卡人設定之分期期數進行分期入帳,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若紅利點數折抵之消費,依折抵後之實際刷卡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華南銀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若指定卡片因有效期間屆滿或損壞、遺失、遭竊等原因而由華南銀行補發或換發新卡,該換發之新卡繼續保留分期功能。
- 分期功能核准設定後,持卡人可致電華南銀行客服專線(02)2181-0101終止分期功能;持卡人終止分期功能後,自完成終止分期功能當日起之刷卡交易則不適用分期功能。
- 持卡人若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本金餘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之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 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如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抵沖本活動未到期之帳款分期本金餘額。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華南銀行之事由,華南銀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華南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布者為準。
- 滿18歲有正當職業即可申請華南i網購生活卡。
- 正卡持卡人得為其配偶或年滿 15歲以上之子女或兄弟姐妹、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請核發附卡。您在本行申請的所有信用卡(含正、附卡)共用一個信用額度。
- 正卡申請人及附卡申請人之身分證。
- 薪資扣繳憑單或其他財力證明如各類稅單,存款證明,所有權狀,營利事業登記證等外籍人士需另備居留證及護照。詳填本卡申請書,並備齊上列文件一併擲回,以加速處理時間,若有任何疑問,請就近洽詢本行各營業單位。
- 收費標準:正卡年費NT$1,200,附卡免年費。
- 免收優惠條件:首年免年費,自核卡日起,每年不限金額消費3筆,或申請電子帳單後每年不限金額消費1筆,即免收該卡次年年費。
- 信用卡一般消費暨預借現金適用之循環信用年利率:5.36%~15%,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7年5月1日。
- 預借現金手續費:每筆預借現金金額X3.5%+NT$100。其他相關費率依本行網站公告。
- 客戶服務專線:(02)2181-0101.0800-487-888。
i網購生活卡
當期帳單網路消費享2%現金回饋
114年1月1日~114年3月31日止
以下為重要訊息i網購生活卡114年1月帳單結帳週期仍適用113年度權益,自114年2月帳單結帳週期起適用114年度權益優惠
申請「信用卡電子帳單」及綁定「華南銀行LINE官方帳號個人化通知服務」,當期信用卡帳單網購消費單筆達300元(含)以上,每筆最高享2%現金回饋,當期帳單現金回饋上限200元。
※ 本活動所稱「網路消費」,係指該筆刷卡金額須為一般消費,透過線上刷卡付款即時取得授權消費(以下為重要訊息限以本行系統判定為網路消費為準),不包含台灣Pay(含華銀支付)、電話、傳真及授權自動扣帳等交易方式。
※ 當期帳單已適用本活動,並享現金回饋後,將不再給予紅利點數回饋,僅超過當期帳單現金回饋上限之網購通路一般消費金額,方得享25元回饋1點紅利點數。
※使用指定信用卡3期分期0利率設定之交易不提供現金或紅利回饋。
一般消費紅利2倍
114年1月1日~114年3月31日止
i網購生活卡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不含網路消費)達NT$1,000(含)以上,新增一般消費(不含網路消費)可獲得2倍紅利點數回饋(含原1倍),每期帳單紅利點數回饋上限3,000點。
3期分期0利率(無回饋)
114年1月1日~114年3月31日
※每期手續費皆為申請金額之0% 分期利率為0%,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
(2)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06年1月1日。
年滿18歲有正當職業即可申請。正卡持卡人得為其配偶或年滿 15歲以上之子女或兄弟姐妹、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請核發附卡。您在本行申請的所有信用卡(含正、附卡)共用一個信用額度。
請檢附以下資料影本:
謹慎理財.信用至上
卡娜赫拉的小動物
當期帳單網路消費享2%現金回饋
114年1月1日~114年3月31日
以下為重要訊息i網購生活卡114年1月帳單結帳週期仍適用113年度權益,自114年2月帳單結帳週期起適用114年度權益優惠
申請「信用卡電子帳單」及綁定「華南銀行LINE官方帳號個人化通知服務」,當期信用卡帳單網購消費單筆達300元(含)以上,每筆最高享2%現金回饋,當期帳單現金回饋上限200元。
※ 網路消費之定義係指該筆刷卡金額須為一般消費且透過手機、電腦或平板以網際網路方式刷卡付款(以下為重要訊息限以本行系統判定為網路消費為準),不包含台灣PAY(含華銀支付)、電話、傳真及授權自動扣帳等交易方式。
※ 當期帳單已適用本活動,並享現金回饋後,將不再給予紅利點數回饋,僅超過當期帳單現金回饋上限之網購通路一般消費金額,方得享25元回饋1點紅利點數。 以下為重要訊息
※使用指定信用卡3期分期0利率設定之交易不提供現金或紅利回饋。
一般消費紅利2倍
114年1月1日~114年3月31日
i網購生活卡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不含網路消費)達NT$1,000(含)以上,新增一般消費(不含網路消費)可獲得2倍紅利回饋(含原1倍),每期帳單紅利回饋上限3,000點。
3期分期0利率(無回饋)
114年1月1日~114年3月31日
※每期手續費皆為申請金額之0% 分期利率為0%,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
(2)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06年1月1日。
請檢附以下資料影本:
i網購生活卡收費標準:
謹慎理財.信用至上
三麗鷗可愛明星信用卡
當期帳單網路消費享2%現金回饋
114年1月1日~114年3月31日止
以下為重要訊息i網購生活卡114年1月帳單結帳週期仍適用113年度權益,自114年2月帳單結帳週期起適用114年度權益優惠
申請「信用卡電子帳單」及綁定「華南銀行LINE官方帳號個人化通知服務」,當期信用卡帳單網購消費單筆達300元(含)以上,每筆最高享2%現金回饋,當期帳單現金回饋上限200元。
※ 本活動所稱「網路消費」,係指該筆刷卡金額須為一般消費,透過線上刷卡付款即時取得授權消費(以下為重要訊息限以本行系統判定為網路消費為準),不包含台灣Pay(含華銀支付)、電話、傳真及授權自動扣帳等交易方式。
※ 當期帳單已適用本活動,並享現金回饋後,將不再給予紅利點數回饋,僅超過當期帳單現金回饋上限之網購通路一般消費金額,方得享25元回饋1點紅利點數。
※使用指定信用卡3期分期0利率設定之交易不提供現金或紅利回饋。
一般消費紅利2倍
114年1月1日~114年3月31日止
i網購生活卡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不含網路消費)達NT$1,000(含)以上,新增一般消費(不含網路消費)可獲得2倍紅利點數回饋(含原1倍),每期帳單紅利點數回饋上限3,000點。
3期分期0利率(無回饋)
114年1月1日~114年3月31日
※每期手續費皆為申請金額之0% 分期利率為0%,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
(2)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06年1月1日。
請檢附以下資料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