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銀年報
揭露事項
第四季
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專區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制度
資訊安全整體執行情形聲明書
信用卡財務資訊
信用卡各項費用
信用卡差別利率
現金卡財務資訊
112年10月現金卡重要業務及財務揭露
發卡張數 ( 依動用否別 ) | 已動用額度卡數 | 454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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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動用額度卡數 | 2,495張 | |
合計 | 2,949張 | |
現金卡放款契約額度總和 | 1,450,420千元 | |
現金卡放款可動用額度總和 | 117,778千元 | |
現金卡放款餘額 ( 含催收款 ) | 5,680千元 | |
逾放比率 | 0.000% | |
已提列備抵呆帳餘額 | 4,379千元 | |
當月轉銷呆帳金額 | 0千元 | |
當年度累計轉銷呆帳金額 | 1,056千元 |
現金卡各項費用
現金卡收取利率及各項費用項目
費用項目 | 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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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 | 年利率 13.35%~15% |
開辦費 | 無 |
徵信費 | 無 |
帳戶管理費 | 無 |
手續費 | 100 元 / 筆 |
延滯利率 | 年利率 15% |
違約金 | 無 |
重新製卡費 | 掛失補發新卡 100 元 / 次 |
解約費 | 無 |
使用自動化設備費用 | 跨行提現 5 元 / 筆 跨行轉帳 15 元 / 筆 |
現金卡差別信用利率
因應金管會『發卡機構應採取差別利率之計息方式,按持卡人之信用狀況予以不同利率』之規範,本行自即日起針對現金卡產品,依據客戶之信用狀況提供不同信用利率」,相關說明如下:
一、實施日期:自民國95年5月1日起實施
二、實施辦法:
- 依客戶之內外部信用風險資訊,給予不同之信用評等,提供13.35%及15%兩種信用利率。
- 每3個月定期檢視客戶之信用狀況,調整其適用信用利率(可能調升或調降),惟最高利率為15%。
- 每次利率調升時,本行將以簡訊主動通知。
由於各發卡機構之市場策略及定價考量因素不盡相同,各發卡機構給予同一客戶之信用利率未必相同。客戶可向各發卡機構查詢所適用之利率。
資料日期112年10月31日
銀行 | 卡別 | 差別利率級數 | 循環信用利率 及差別利率計價方式 (戶數、分布比例) |
定期檢視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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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銀行 | 現金卡 | 2級 |
|
無 (因所有卡戶皆已停止循環額度之使用,實質上已無現金卡功能,故停止定期檢視作業。) |
以下為重要資訊註1:本行保留修訂「信用利率調整」相關辦法之權利,實際內容以本行公告為準。
註2:現金卡利率基準日104年9月1日。
委外催收公司
委外催收公司
前置協商專區
申請資格 |
(一)未曾參與銀行公會消費金融案件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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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文件 |
|
申請方式 |
由債務人備齊上述7項文件後,以掛號寄交聯徵中心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資料上所列示之最大債權金融機構。 債權人清冊資料請自97年4月11日起,逕行向財團法人聯合徵信中心申請查詢。 洽詢電話:02-21910000#3232 / 網址: http://www.jcic.org.tw |
前置協商、更生及清算的相關程序 |
1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前置協商。 2金融機構於收到申請25〜30天開始協商,開始協商後45〜90天完成協商。 3.1協商成立。 3.2依清償方案還款完畢。 3.3取得清償證明。 4.1協商不成立。 4.2申請更生或清算。 |
本行受理民眾諮詢前置協商機制處理窗口 |
銀行公會「前置協商」輕鬆治債自己辦宣導短片:https://www.twidrp.org.tw/deb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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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無法正常開啟pdf檔案的現象,煩請前往「http://get.adobe.com/tw/reader/」進行下載及安裝,以俾順利開啟檔案。
- 各受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之金融機構提供受理前置協商之客服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5:00,提供債務人有關前置協商機制之諮詢。
呆帳揭露明細
資本適足性與風險管理
氣候風險財務揭露
本行性騷擾防治措施暨申訴處理要點
不良債權售後申訴處理窗口
不良債權售後申訴處理窗口
聯絡窗口:(02)2371-3111 分機 2302 張先生
華南商業銀行公告
檢舉管道
本行檢舉管道 |
一、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037號信箱 二、專線電話:02-27582980 三、傳真電話:02-27582970 四、電子郵件信箱:ethics@hncb.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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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一、任何人於發現本行內部有犯罪、舞弊或違反法令之虞時,均得提出檢舉。 二、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一)檢舉人之姓名、聯絡地址、電話或電子信箱。 (二)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特徵之資料。 (三)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三、非屬本行檢舉制度之案件類型: (一)檢舉內容非屬前述第一點所列案件,或與業務執行無關者。 (二)惡意攻訐、虛偽不實、無具體內容者。 (三)匿名或冒名檢舉者。但若所述案情具體,且附有可供查證資料或方向者,仍得受理。 (四)同一案件業經適當處理及答覆,或仍在調查中,而檢舉人無法提出新事實或事證者。 (五)案件於司法機關偵查、審理中,或已受不起訴、緩起訴處分或裁判確定者。 四、如有任何業務上非屬前述本行檢舉制度案件類型之疑問或需索取詳細資料者,請於本行意見信箱留下資料或撥打本行24小時客服服務專線02-218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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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商業銀行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告知事項 |
停止電話行銷管道
本行停止電話行銷管道 |
一、接獲本行人員主動去電時。 二、本行24小時客服專線(02)2181-0101。 三、本行官方網站意見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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