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台新投顧終止擔任「木星單位信託系列基金」在台灣之總代理人暨該系列基金在台灣募集與銷售事宜

  1. 台新投顧自108年12月31日(以下稱終止生效日)起終止擔任「木星單位信託系列基金」(基金系列代碼46)在台灣之總代理人暨該系列基金在台灣募集與銷售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7月23日金管證投字第1080322328號函核准。
  2. 考量「木星單位信託系列基金」終止在台灣募集及銷售後,其相關資訊較難取得,為維護投資人權益,自108年8月1日起停止受理單筆、定期(不)定額新申購及轉入交易,原持有該系列基金之投資人僅得繼續持有或辦理贖回;另原定期(不)定額投資舊戶於終止生效日後仍得繼續扣款,惟不得增加扣款金額及次數。
  3. 本行截至108年7月31日止,尙有11檔不同級別之「木星單位信託系列基金」有庫存餘額(如附件),將同步公告於本行網路銀行及月對帳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