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 |
提供服務項目:(幣別有澳門幣、港幣、美元、 歐元及日幣等)
開戶最低起存額及利息:
各存款業務皆適用於一般境內及境外註冊之公司、商號、工廠、機關、社團及個人之款項收付往 來,於開戶時惠請提供下列資料:
- 存款開戶
- 存、取款
- 轉帳
- 簽發本票(限澳門幣、港幣及美元)
- 資信證明
- 餘額證明
- 開戶證明
- 申請簽證證明
- 代收遠期票據(限澳門幣、港幣及美元)
- 往來存款戶即支票存款戶(包括澳門幣及港幣):
- 開戶金額最低為MOP10,000/HKD10,000。
- 儲蓄存款戶(幣別有澳門幣、港幣、美元、歐元及日幣等)
- 開戶起存額為MOP1,000/HKD1,000/JPY100,000, 其餘均為該種外幣1,000元。
- 利息逐日計算,每年六月二十日及十二月二十日結息。
- 定期存款戶(幣別有澳門幣、港幣、美元、歐元及日幣等)
- 開戶起存額為MOP10,000/HKD10,000/USD1,000/JPY100,000, 其餘均為該種外幣1,000元。
- 存期有一至十二個月不等,資金可靈活運用。
- 利息優厚,無需繳交利息所得稅及遺產稅。
- 存款時只須填妥存款書,本行便會按指示辦理。
- 中途解約銀行保有不計給利息並可罰金之權利。
- 以個人名義開戶時:
- 以境內或境外註冊公司行號、機關或社團名義開戶時:
- 商業登記
- 公司註冊證書
- 董事名冊
- 股東名冊
- 公司章程及(或)組織大綱
- 所有董事及被授權簽字人員身份證明(護照)及常居地址證明
- 持股超過10%股東之身份證明(護照)及簽名
- 股東/董事會決議錄
- 年度營業稅單(M7/M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