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及監察人
組織簡介
董事會與監察人會:本行董事及監察人均分別由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指派。董事會為本行決策機構,決定營業方針與一切重要措施,亦為董事執行業務之常設機構,由董事15人至21人組成之(含獨立董事4人),並互選5人為常務董事(含獨立董事1人),再由常務董事互推1人為董事長。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本行。董事會至少每季召開常會1次,如遇緊急事項或董事過半數之請求得開臨時會。常務董事於董事會休會時,以集會方式經常執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隨時召集之。董事會並設稽核部綜理稽核業務,置總稽核1人。監察人會由監察人5人組成,並互選常駐監察人1人經常駐行辦公,以便執行監察任務。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 25 屆董事、監察人簡介
職稱 | 姓名 | 主要經歷 | 現職 | 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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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 張雲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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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系學士 |
副董事長 | 林知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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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房地產經濟、財務碩士 |
常務董事兼總經理 | 張振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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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
常務獨立董事 | 林孫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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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銀行學系 |
常務董事 | 林志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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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商學碩士 |
董事 | 林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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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伊利諾大學 (香檳校區) 經濟學博士 |
董事 | 許銘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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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學保險學系 |
董事 | 黃美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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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學會計學系博士 |
董事 | 顏薇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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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東海大學 |
董事 | 林知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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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企管碩士 |
董事 | 許元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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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賓州大學華頓學院企管碩士 |
董事 | 許元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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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紐約大學財經系碩士 |
董事 | 沈嘉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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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公衛管理博士 |
董事 | 李輝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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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北商專企管科畢業 |
獨立董事 | 楊民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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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學會計碩士 |
獨立董事 | 陳松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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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制組) |
獨立董事 | 駱秉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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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復旦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管理學博士 |
董事 | 歐興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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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喬治亞州立大學經濟學博士 |
常駐監察人 | 宮文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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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學法律所碩士 |
監察人 | 林寶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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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系學士 |
監察人 | 顏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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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畢業 |
監察人 | 陳國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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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大學工商管理學系畢業 |
董事會重要決議
- 109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108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107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106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105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104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103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102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101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100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99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98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通過本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紐約分行「銀行保密法/防制洗錢及制裁法令遵循政策(BankSecrecy Act/Anti-Money Laundering & Sanctions Compliance Policy)」修訂案。
・通過本行「企業金融信用資產組合管理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限額管理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實施要點」修正案。
・通過倫敦分行2020年度稅務策略(Tax Strategy)案。
・通過本行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目標調降案。
・通過本行109年度預算調整案。
・通過本行109年度(配合預算調整)交易簿及非交易簿市場風險限額案。
・通過本行110年度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應分攤金額編入110年度預算案。
・通過「華南商業銀行與實質關係人交易管理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總行大樓23、24、26、27樓續租「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案。
・通過本行「理財人員銷售獎金發給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保險代理業務人員銷售獎金發給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109年9月盈餘特別獎金案。
・通過本行紐約分行「數位科技安全政策」(Cybersecurity Policy)修正案。
・通過本行「保險代理業務招攬處理制度」修正案。
・通過本行109年8月盈餘特別獎金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解除本行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通過本行「公司章程」修正案。
・通過本行109年第2季財務報告案。
・通過本行「專案延攬香港金融高階專業主管要點」案。
・通過本行109年7月盈餘特別獎金案。
・通過本行「兼營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修正案。
・通過本行「法令遵循制度執行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政策」修正案。
・通過本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修正案。
・通過本行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案。
・通過本行109年6月盈餘特別獎金案。
・通過本行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109年度捐贈社團法人中華文化總會活動經費案。
・通過本行「捐贈管理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長安大樓4樓出租「華南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案。
・通過本行109年5月盈餘特別獎金案。
・通過本行調整人事案。
・通過本行「108年度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及「109年防制洗錢及打繫資恐行動方案」案。
・通過本行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通過本行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虧損撥補案。
・通過本行109年度捐贈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應分攤金額案。
・通過採購「核心帳務系統大型主機提升專案」案。
・通過本行各類風險指標之自評說明及資本適足性評估結果案。
・通過本行東興分行行舍續租案。
・通過本行109年度自有資金全權委託投資國內有價證券業務委任受託機構案。
・通過本行109年4月盈餘特別獎金案。
・通過本行終止兼營財產保險代理業務案。
・通過本行「109年度稽核計畫」修正案。
・通過本行向華南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購置大樓案。
・通過本行調整人事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本行108年度員工酬勞備查案。
・通過本行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通過本行108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通過本行108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通過本行「公司章程」修正案。
・通過「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職責範疇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
・通過本行「109年度金融服務業執行公平待客原則評核表」自評結果案。
・通過本行109年3月盈餘特別獎金案。
・通過本行調整人事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修正案。
・通過本行108年度財務報告及營業報告書案。
・通過本行108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本行108年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通過本行「108年度法令遵循風險評估報告」案。
・通過本行紐約分行因應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第504號規則「銀行業交易監控與制裁名單過濾機制之規範與聲明」遵循情形案。
・通過本行109年2月盈餘特別獎金案。
・通過本行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陳報該公司董事長兼職薪資案。
・通過本行董事長、副董事長108年度績效獎金案。
・通過本行總經理108年年度評核案。
・通過本行108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通過本行「會計制度」修正案。
・通過本行108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案。
・通過本行109年1月盈餘特別獎金案。
・通過本行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更換簽證會計師案。
・通過本行109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簽證、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簽證與內部控制制度協議程序之委任及報酬案。
・通過「華南商業銀行與利害關係人交易管理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109年度預算案及營運計畫書。
・通過本行倫敦分行2019年度稅務策略(Tax Strategy)。
・通過本行109年度信用風險限額、交易簿及非交易簿市場風險限額、資本適足比率警示水準及資產負債管理相關風險限額及得不計入銀行法第72-2條放款之管理目標案。
・通過重新指派本行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暨其大陸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有限公司」之董事暨董事長人事案。
・通過本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修正案。
・通過本行「理財人員銷售獎金發給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保險代理業務人員銷售獎金發給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部分人事調整案。
・通過本行「員工獎金管理要點」部分內容修正案。
・通過本行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109年預算報告書案。
・通過本行109年度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應分攤金額編入109年度預算案。
・通過本行「法令遵循制度執行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員工獎金管理要點」部分內容修正案。
・通過本行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金融消費者保護暨公平待客原則實施要點」修正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解除本行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通過本行108年第2季財務報告案。
・通過本行紐約分行「數位科技安全政策」(Cybersecurity Policy)修正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本行「公司章程」修正案。
・通過本行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案。
・通過調整部份人事案。
・通過推選張董事振芳先生為常務董事案。
・通過聘任張振芳先生為總經理案。
‧通過本行「法令遵循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案。
‧通過「華南商業銀行與利害關係人交易管理要點」修正案。
‧通過撥付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金融研究訓練發展基金」案。
‧通過本行「兼營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修正案。
‧通過本行調整部份人事案。
‧通過出具本行「2018年奴役與人口販運聲明書」案。
‧通過本行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虧損撥補案。
‧通過本行調整部份人事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本行107年度員工酬勞備查案。
‧通過本行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通過本行107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通過107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通過本行「公司章程」修正案。
‧通過本行108年度捐贈社團法人中華文化總會活動經費案。
‧通過本行「107年度金融服務業執行公平待客原則評核表」及「107年度執行公平待客原則自評結果報告」案。
‧通過本行「107年度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及「108年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行動方案」案。
‧通過張董事雲鵬為常務董事案。
‧通過本行107年度財務報告及營業報告書案。
‧通過本行107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本行「以全權委託方式辦理投資有價證券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要點」修正案。
‧通過108年度交易簿及非交易簿市場風險限額案。
‧通過本行「對不動產貸款集中度限額管理要點」訂定案。
‧通過本行「特定金錢信託投資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業務內部控制制度」訂定案。
‧通過本行紐約分行「數位科技安全政策(Cybersecurity Policy)」修正案。
‧通過本行107年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通過本行「107年度法令遵循風險評估報告」案。
‧通過本行紐約分行因應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第504號規則「銀行業交易監控與制裁名單過濾機制之規範與聲明」遵循情形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董事長、副董事長107年度績效獎金案。
‧通過本行總經理107年年度評核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本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通過本行107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比率案。
‧通過本行107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通過本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案。
‧通過本行108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簽證、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簽證與內部控制制度協議程序之委任及報酬案。
‧通過本行工作規則修正案。
‧通過本行108年度信用風險限額、資本適足比率警示水準及資產負債管理相關風險限額案。
‧通過向主管機關申請發行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金融債券,並委託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財務顧問案。
‧通過本行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規程修正案。
‧通過本行「授權外匯指定分行辦理推介外匯相關之結構型商品業務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暨其大陸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有限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調整案。
‧通過本行「華南商業銀行捐贈管理要點」案。
‧通過本行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108年度預算案及營運計畫書。
‧通過本行107年度捐助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案。
‧通過本行「子公司管理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薪資管理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保險代理業務招攬處理制度」修正案。
‧通過本行「內部稽核制度」修正案。
‧通過本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實施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108年度稽核計畫」案。
‧通過本行洛杉磯分行「銀行保密法/防制洗錢及制裁法令遵循政策(Bank Secrecy Act/Anti-Money Laundering & Sanctions Compliance Policy)」修訂案。
‧通過本行「金融消費者保護暨公平待客實施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政策」修正案。
‧通過本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修正案。
‧通過本行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新訂本行「經營外國有價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內部管理制度」案。
‧通過本行108年度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應分攤金額編入108年度預算案。
‧通過本行「Hua Nan Commercial Bank U.S. Entities Internal Audit Charter」(美國地區分支機構內部稽核章程)修訂案。
‧通過本行簽署「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遵循聲明。
‧通過「華南商業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外幣有價證券交易要點」修正案。
‧通過紐約分行「銀行保密法/防制洗錢及制裁法令遵循政策(Bank Secrecy Act/Anti-Money Laundering & Sanctions Compliance Policy) 」修訂案。
‧通過本行同意金融研究發展基金裁撤後的剩餘款項全數歸繳國庫案。
‧通過本行香港分行「恢復計畫」案。
‧通過本行「法令遵循風險管理及監督架構」案。
‧通過本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修正案。
‧通過本行修正後「106年度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暨「107年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計畫」案。
‧通過本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107年第2季財務報告案。
‧通過新訂本行「檢舉制度作業要點」案。
‧通過本行「理財業務商品適合度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採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案。
‧通過本行「兼營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修正案。
‧通過本行「與利害關係人交易管理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內部控制制度」修正案。
‧通過本行「駐外人員薪給及其他補助標準管理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法令遵循制度執行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法令遵循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得提供金管會檢查報告內容實施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辦理「華銀資訊大樓新建工程-土建工程(總包)」第二階段招標案。
‧通過調整部份人事案。
‧通過本行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案。
‧通過認購澳盛(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本行「公司章程」修正案。
‧通過本行「董事會議事規範」修正案。
‧通過解除本行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通過本屆五位常務董事選舉案。
‧通過本行總經理續聘案。
‧通過本行副總經理層級主管續聘案。
‧通過本行「理財人員銷售獎金發給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案。
‧通過本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案。
‧通過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及孫公司「華南國際租賃有限公司」之第三屆董事、監察人,及董事長、總經理人選案。
‧通過本行「內部稽核制度」修正案及本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實施要點」新訂案。
‧通過本行「內部控制三道防線要點」新訂案。
‧通過本行「偵測經營風險管理要點」新訂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2017年奴役與人口販運聲明書」案。
‧通過107年度贊助社團法人中華文化總會案。
‧通過本行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虧損撥補案。
‧通過本行「員工獎金管理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案。
‧通過本行「理財商品審查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案。
‧通過本行「法令遵循制度執行要點」修正案。
‧通過台杉水牛二號生技創投有限合夥投資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本行106年度員工酬勞備查案。
‧通過本行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通過本行106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通過106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通過本行「公司章程」修正案。
‧通過修訂本行「經營危機應變措施要點」案。
‧通過修正後本行「107年度稽核計畫」案。
‧通過出具致會計師「客戶聲明書」,併陳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對本行106年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機制專案查核確信報告案。
‧通過本行「106年度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及「107年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計畫」案。
‧通過本行106年度財務報告及營業報告書案。
‧通過本行106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因應法令遵循部組織調整,修正本行相關章則案。
‧通過本行106年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通過修正本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董事長、副董事長106年度績效獎金案。
‧通過本行總經理106年年度評核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解除本行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組織規程」案。
‧通過修正本行工作規則案。
‧通過修訂「華南商業銀行經理人績效獎金評核要點」案。
‧通過本行106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比率案。
‧通過修正本行「子公司管理要點」案。
‧通過本行106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及「兼營保險代理業務內部控制制
度聲明書」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組織規程」案。
‧通過更換本行簽證會計師案。
‧通過本行107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制度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等查核簽證之委任及報酬案。
‧通過「華南商業銀行總行分層負責授權核判(決)文稿注意事項」之修正暨更名案。
‧通過107年度信用風險限額、交易簿及非交易簿市場風險限額、資本適足比率警示水準及資產負債管理相關風險限額案。
‧通過重新指派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及薦舉董事長案。
‧通過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辦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外幣計價有價證券業務作業要點」案。
‧通過向主管機關申請發行無擔保主順位金融債券,並委託華南永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財務顧問案。
‧通過本行員工薪資調整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投資台灣金融聯合都更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暫訂)案。
‧通過本行資本規劃及股利發放政策之研析報告案。
‧通過本行107年度預算及營運計畫書案。
‧通過107年度本行兼營證券商業務內部稽核作業查核計畫案。
‧通過本行「107年度稽核計畫」案。
‧通過訂定本行「法令遵循委員會設置要點」案。
‧通過修正本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107年度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案。
‧通過與台灣易思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續簽信用卡委外合約案。
‧通過修正本行「內部稽核制度」,並新訂「美國地區分支機構內部稽核章程」案。
‧通過紐約分行訂定「銀行秘密法/反洗錢及制裁法令遵循政策」案。
‧通過本行所有位於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總行大樓)第23、24、26、27樓
部分面積出租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解除本行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通過本行「土城新資訊中心大樓新建工程營建管理顧問」工作委由得標廠商「中
華建築經理(股)公司」辦理案。
‧通過訂定「華南商業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新開戶內部控制作業要點」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修訂本行「子公司管理要點」案。
‧通過本行現金增資案之發行價格、繳款日及基準日案。
‧通過新訂「華南商業銀行保險代理業務人員銷售獎金發給要點」案。
‧通過訂定本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一般業務)」案。
‧通過本行紐約分行聘請分行法遵長並兼任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主管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案。
通過修正本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通過本行106年第2季財務報告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組織規程」案。
‧通過修正本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政策」案。
‧通過修正本行「個人資料管理政策」案。
‧通過修正本行「員工獎金管理要點」案。
‧通過提報本行保險代理業務之稽核人員人事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辦理期貨交易業務要點」案。
‧通過新訂及修正本行辦理保險代理業務相關章則案。
‧通過修正本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組織規程」案。
‧通過重新指派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暨華南國際租賃有限公司董事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商品適合度要點」案。
‧通過修正本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要點」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案。
‧通過解除本行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以全權委託方式辦理投資有價證券要點」案。
‧通過本行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修訂其公司章程案。
‧通過本行各子公司105年度盈餘分配(虧損撥補)案。
‧通過訂定本行「106年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防制計畫」案。
‧通過修正本行「金融消費者保護暨公平待客原則實施要點」案。
‧通過修正本行「金融消費者保護暨公平待客原則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駐外人員薪給及其他補助標準管理要點」案。
‧通過修正本行工作規則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委請外部顧問公司擘劃本行財富管理業務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董事行為準則」案。
‧通過推選鄭董事永春先生為常務董事案。
‧通過聘任鄭永春先生為總經理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解除本行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通過修正本行「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制度」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組織規程」案。
‧通過修正本行「子公司管理要點」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兼營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案。
‧通過出具本行2016年度「奴役與人口販運聲明書」案。
‧通過本行於華南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之土城頂埔工業區都更案土地興
建新資訊中心大樓及工程總造價預算相關事項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申請兼營人身及財產保險代理人業務,並與華銀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承認本行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含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案。
‧承認本行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本行106年度與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擔任新臺幣普通公司債主(協)辦承銷商利害關係人交易案。
‧通過向中央銀行以「補申請」方式辦理「外幣特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案。
‧通過調整力晶科技集團之風險限額控管措施案。
‧通過新訂「華南商業銀行員工特別獎金發給要點」案。
‧通過本行105年度財務報告及營業報告書案。
‧通過本行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組織規程」案。
‧通過新訂本行「資本適足性與風險管理相關資訊揭露作業要點」案。
‧通過訂定對利害關係人辦理即期外匯交易之議價標準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員工獎金管理要點」案。
‧通過修正本行工作規則案。
‧通過調整部份人事案。
‧通過本行總經理105年度評核案。
‧通過本行董事長、副董事長105年度績效獎金案。
‧通過向中央銀行申請結購美元營運資金額度案。
‧通過本行105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通過本行「建立強化內部人員主動發現漏報利害關係人資料並增補建檔,或主動向稽核單位舉報並由稽核單位查核之機制」之因應方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文書處理規則」並更名為「華南商業銀行文書處理要點」案。
‧通過本行儲蓄分行行舍租約到期續租案。
‧通過本行105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比率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理財人員銷售獎金發給要點」部分條文案。
‧通過制定「華南商業銀行強化國外分支機構管理要點」案。
‧通過106年度信用風險限額、交易簿及非交易簿市場風險限額資本適足比率警
示水準及資產負債管理相關風險限額案。
‧通過本行106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簽證、內部控制制度查核簽證與營利事業所得
稅查核簽證之委任及報酬案。
‧通過向主管機關申請發行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金融債券籌資案暨委託財務顧
問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辦理採購作業要點」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106年度預算案及營運計畫書案。
‧通過本行106年度稽核計畫案。
‧通過本行106年度債券自營商及證券承銷商內部稽核作業查核計畫案。
‧通過本行對陸投資暴險集中情形之檢視結果及相關風險控管措施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各種印章保管及使用要點」案。
.通過子公司華銀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訂定該公司董事長兼任薪資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經理人績效獎金評核要點」部分條文案。
.通過訂定「華南商業銀行以全權委託方式辦理投資有價證券要點」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推選張董事雲鵬先生為常務董事案。
.通過聘任張雲鵬先生為總經理案。
.通過106年度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案。
.配合本行原「企金授信管理部」與「個金授信管理部」已整併為「授信管理部」、國內分行職位組織調整及銀行公會授信準則修正徵求保證人之規定,通過修正本行相關章則案。
.通過重新訂定本行105年度辦理現金增資55億元之繳款日及增資基準日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案。
.通過本集團建置「集團大數據暨數位化行銷專案」所產生相關費用之分攤原則與比例案。
.通過開辦「外幣特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吳董事長當傑之單一月固定薪及特別休假日數案。
.通過吳董事當傑為常務董事案。
.通過本公司楊總經理豊彥解任後,由賴副總經理明佑代理至新任總經理派任之日為止案。
.通過本行105年第2季財務報告案。
.通過新臺幣55億元現金增資案之發行價格、繳款日及基準日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兼營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案。
.通過於本年10月代理銷售臺灣銀行發行之新紀念性貴金屬鑄品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薪資管理要點」部分條文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員工獎金管理要點」部分條文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經理人薪酬結構標準」部分條文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與利害關係人交易管理要點」案。
.通過提報子公司華銀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第5屆董事、監察人及董事長人選案。
.通過加入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之「跨境電子支付平台」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制定「華南商業銀行與實質關係人交易管理要點」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理財商品審查要點」案。
.通過子公司華南租賃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薪資調整案。
.通過子公司華銀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薪資調整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辦理55億元現金增資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組織規程」案。
.通過本行子公司華銀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陳報修正「公司章程」、「員工獎金管理要點」暨「員工酬勞管理要點」案。
.通過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及華銀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本行104年下半年度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授信誤報案件之具體改善措施案。
.通過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繳款機」營業計畫書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承認本行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含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案。
.承認本行104年度盈餘分配案。
- 通過本行「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組織規章」更名為本行「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設置要點」暨修正部分條文內容案。
- 通過本行104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比率案。
- 通過新訂「華南商業銀行辦理採購作業要點」案。
- 通過修訂「華南商業銀行處分不動產作業要點」、「華南商業銀行購置行舍房地作業要點」、「華南商業銀行辦理營繕工程作業要點」等條文及部分文字內容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金融消費者保護暨公平待客原則實施要點」案。
- 通過新訂「華南商業銀行金融消費者保護暨公平待客原則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案。
-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 通過解除本行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通過本行104年度財務報告(含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及營業報告書案。
- 通過本行104年度盈餘分配案。
- 通過修正本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要點」案。
- 通過訂定本行不動產貸款集中度監控指標及監控機制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駐外人員薪給及其他補助標準管理要點」部分條文內容案。
- 通過母公司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核發本行104年度績效考核結果併辦理總經理104年年度評核案。
- 通過本行董事長、副董事長104年度績效獎金月數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案。
- 通過本行10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通過為發行本行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新臺幣35億元,委託華南永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財務顧問案。
- 通過本行105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簽證、內部控制制度查核簽證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簽證之委任及報酬案。
- 通過本行辦理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本行及客戶暴險之因應措施及建立相關因應處理機制案。
- 通過本集團「集團企業資料倉儲(EDW)」及「集團資金轉撥計價、風險調整後績效評估及資產負債管理系統(OFSA)」等資訊系統所產生相關費用之分攤原則與比例案。
- 通過金管會核處應予糾正案之缺失改善情形暨處理案。
- 通過105年度信用風險限額、交易簿及非交易簿市場風險限額、資本適足比率警示水準及資產負債管理相關風險限額案。
- 通過向主管機關申請於新臺幣35億元範圍內,發行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籌資案。
- 通過子公司華銀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陳報該公司薪資管理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案。
- 通過修訂「華南商業銀行擔保品鑑價要點」案。
- 通過調整部份人事案。
- 通過本行105年度預算案及營運計畫書案。
- 通過修正本行相關風險管理政策及要點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員工獎金管理要點」部分條文內容案。
-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
- 通過解除本行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通過「華南商業銀行董事行為準則」案。
- 通過105年度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案。
- 通過修正本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要點」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經理人績效獎金評核要點」案。
- 通過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跨境電子支付業務營業計畫書」申請案。
- 通過「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營業計畫書」並開辦電子支付業務案。
- 通過參與「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104年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案。
- 通過新臺幣85億元現金增資案之發行價格、繳款及基準日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案。
- 通過變更本行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委員,同時修正本行「財產信託評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要點」案。
- 通過代銷臺灣銀行發行之新紀念性貴金屬鑄品案。
-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 通過本行董事長、副董事長之單一月固定薪及特別休假日數案。
- 通過徐董事光曦為常務董事案。
- 通過本行104年第2季財務報告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組織規程」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辦理期貨交易業務要點」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兼營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案。
- 通過修正「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要點」及本行「授權外匯指定分行辦理推介外匯相關之結構型商品業務要點」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理財商品審查要點」部分條文內容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個金融資銷售人員銷售獎金發給要點」部分條文內容案。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金融消費者保護實施要點」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理財人員銷售獎金發給要點」部分條文內容案。
- 通過以每股新臺幣25元,私募普通股3億4仟萬股,辦理85億元現金增資案。
- 通過修正「本行內部控制制度」及「本行內部稽核制度」案。
- 通過「集團暴險查詢系統建置計劃」案。
- 通過新訂「華南商業銀行董事長、副董事長薪酬結構標準」案。
-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 通過劉董事燈城、林董事知延、楊董事豊彥、徐董事偉初及林董事志揚為本屆五位常務董事,劉常務董事燈城為本屆董事長案。
- 通過續聘楊豊彥先生為總經理案。
- 通過調整部分高階主管人事案。
-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與利害關係人交易管理要點」案。
- 通過提報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暨華南國際租賃有限公司之下屆董事、監察人與董事長以及總經理人選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組織規章」部分條文內容案。
-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 通過調整部分高階主管人事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經理人薪酬結構標準」及本行「薪資管理要點」部分條文內容案。
- 通過修正本行「理財商品審查要點」案。
-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議案
- 通過本行103年度財務報告(含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及營業報告書案。
- 通過本行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 通過本行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 通過修正本行「資訊安全政策」案。
- 通過修正本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外幣計價有價證券業務作業要點」案。
- 通過本行103年度財務報告(含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及營業報告書案。
- 通過向主管機關申請於新臺幣100億元範圍內,發行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金融債券籌資案。
- 通過母公司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核發本行103年度績效考核結果並辦理總經理103年年度評核案。
-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 通過本行10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案。
- 通過本行104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簽證、內部控制制度查核簽證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簽證之委任及報酬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理財商品審查要點」部分條文案。
- 通過訂定「華南商業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外幣計價有價證券業務瞭解客戶要點」案。
- 通過訂定「華南商業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外幣計價有價證券業務商品風險等級分類及適配要點」案。
- 通過訂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外幣計價有價證券業務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要點」案。
-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要點」案。
-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議案
- 通過修正本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通過本行104年度預算案及營運計畫書案。
‧通過修正本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組織規程」案。
‧通過與PEM案其他債權機構繼續共同持有保單至保單全數到期,支付保費以維持保單有效性;並於持有期間審慎評估保單市場狀況案。
‧通過總行及相關部門預定於103年12月17日遷移至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信託部遷移至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15樓繼續營業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修正本行「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制度」案。
‧通過本行擔任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二年期寶島債之財務顧問案。
‧通過104年度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要點」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解除本行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通過台北市松仁路123號總行世貿大樓第23、24、26、27樓部分面積,出租「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案。
‧通過代理銷售臺灣銀行發行之新紀念性貴金屬鑄品案。
‧通過本行103年第2季財務報告案。
‧通過本行所有位於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38號(重慶大樓)第6、7、8、9樓,繼續出租「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案。
‧通過本行10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兼營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案。
‧通過「華南商業銀行授權外匯指定分行辦理推介外匯相關之結構型商品業務要點」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駐外人員薪給及其他補助標準管理要點」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所有位於臺北市開封街一段33號(開封大樓)2樓,繼續出租「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案。
‧通過本行所有位於臺北市長安東路一段18號(長安大樓)4樓,繼續出租「華南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承認本行102年度財務報告(含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及營業報告書案。
‧承認本行102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本行10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通過本行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通過本行102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華南商業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外幣計有價證券業務作業要點」案。
‧通過本行102年度財務報告(含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及營業報告書案。
‧通過本行與華銀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之「保險佣金收益分配約定書」修正案。
‧通過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核發本行102年度績效考核結果併辦理總經理102年年度評核案。
‧通過投資子公司華南國際租賃(股)公司現金增資案。
‧通過本行10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通過子公司華銀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陳報修正「薪資管理要點」部分條文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103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簽證、內部控制制度查核簽證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簽證之委任及報酬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103年度預算及營運計畫書案。
‧通過向華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訂閱投資刊物案。
‧通過子公司華銀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陳報新任董事長之薪資報酬標準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
‧通過本行董事會議事規範等內部規範修正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與利害關係人交易管理要點」案。
‧通過發行長期次順位債券籌資案。
‧通過103年度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案。
‧通過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開辦「地上權之信託」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向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eral Reserve Board,FRB)及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FDIC)陳報本行之「清理計畫報告(Resolution Plan,簡稱RP)」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新台幣期貨交易要點」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薪資管理要點」部分條文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制度」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子公司華銀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第4屆董事、監察人及董事長,以及建議總經理人選案。
‧通過本行102年第2季個體財務報告及合倂財務報告案。
‧通過代理銷售臺灣銀行發行之「馬年生肖精鑄銀幣」及「馬到成功黃金條塊」案。
‧通過本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要點」修正案。
‧通過「華南商業銀行擔保品鑑價要點」修正案。
‧通過更換本行之簽證會計師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兼營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案。
‧通過本行10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參與認購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案。
‧通過與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基金銷售機構報酬-增補備忘錄」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承認本行101年度財務報告(含合倂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承認本行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本行10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通過本行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通過本行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本行組織規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通過本行與大陸「中國建設銀行」簽署「業務合作備忘錄」案。
‧通過本行大同分行行舍續租案。
‧通過本行101年度財務報表(含合倂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通過本行10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通過本行現任及前任總經理101年年度評核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102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簽證、內部控制制度查核簽證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務簽證之委任及報酬案。
‧為充裕本行美元資金部位及減少PEM案備抵呆帳之匯率風險,通過就已提列備抵呆帳申購等值美元案。
‧通過本行102年度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案。
‧通過伺機處分本行持有之Visa Inc. Class C Shares 及Master Card Inc. Class B Commom stock股權案。
‧通過本行102年度預算案及營運計畫書案。
‧通過「華南商業銀行經理人績效獎金評核要點」修正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解除本行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通過新訂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要點」案。
‧通過向主管機關申請本行金融卡增加銀聯交易功能,提供在大陸及海外等地區「ATM提款、查詢」暨「銀聯特約商店刷卡消費」服務案。
‧通過本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大陸地區銀聯卡刷卡消費實體與網路收單業務」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修正本行「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案。
‧通過修訂行與華銀保代之「保險佣金收益分配約定書」案。
‧通過與中興保全等四家公司簽訂「自動櫃員機鈔券整理、運換及排障服務-增補契約書」案。
‧通過新購「分行端末集中管理系統專案」案。
‧通過本行101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通過修正行「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案。
‧通過修正行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案。
‧通過修正行「理財人員銷售獎金發給要點」部分條文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通過修正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通過訂定民國101年8月7日為本公司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案。
‧通過代理銷售臺灣銀行發行之新紀念性貴金屬鑄品案。
‧通過修訂本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要點」案。
‧通過發行主順位金融債券籌資案。
‧通過修正本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林董事明成、楊董事豊彥、劉董事茂賢、徐董事偉初及謝董事榮富為本屆五位常務董事案。
‧通過林常務董事明成為本屆董事長案。
‧通過聘任楊豊彥先生為總經理案。
‧通過本行101年度對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捐助案。
‧通過訂定「華南商業銀行推展人身保險商品業務獎勵要點」案。
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議案
‧承認本行100年度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承認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通過修正本行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通過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案。
‧通過新訂「華南商業銀行資訊安全政策」案。
‧通過修訂「華南商業銀行特定金錢信託業務內部控制制度」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駐外人員薪給及其他補助標準管理要點」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總經理100年度評核案。
‧通過本行100年度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通過訂定新台幣200億元現金增資案之發行價格、繳款日及基準日案。
‧通過本行100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通過重新與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基金銷售機構報酬-增補備忘錄」案。
‧通過為參股大陸地區金融機構業務需要,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本行與潛在參股標的銀行洽商參股計畫。
‧通過本行東興分行依原租賃條件變更出租人名義為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租行舍案。
‧通過訂定「華南商業銀行個金融資銷售人員獎金發給要點」案。
‧通過辦理新台幣200億元現金增資案。
‧通過為配合本行辦理新台幣200億元現金增資案,修正本行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通過本行101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簽證、內部控制制度查核簽證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務簽證之委任及服務公費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員工獎金管理要點」案。
‧通過訂定「華南商業銀行理財人員銷售獎金發給要點」案。
‧通過分行經理基於經驗傳承需要於屆齡退休前一年內調派為非經理職務者,其退休金分別依其擔任經理人或勞工身分期間分段計算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101年度預算案及營運計畫書案。
‧通過向華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訂閱投資刊物案。
‧通過本行在臺籌設租賃公司,並由其轉投資大陸成立租賃公司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與大陸「廣發銀行」簽署「業務合作備忘錄」案。
‧通過本行101年度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案。
‧通過本行公司章程修正案。
‧通過本行發行長期次順位債券籌資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與華銀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推廣保險業務所生初年度保險佣金分配之交易案。
‧通過本行100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通過本行所有位於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38號(重慶大樓)第6、7、8、9層之部分面積出租「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案。
‧通過本行與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作約定書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要點」及核予華南永昌綜合證券等四家金控子公司衍生性金融商品信用風險額度案。
‧通過本行員工薪資調整案。
‧通過訂定民國100年8月1日為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案。
‧通過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央銀行申請開辦美元計價黃金存摺業務案。
‧通過100年8月下旬代理銷售臺灣銀行發行之「臺銀金龍條塊紀念版」及「臺銀銀龍條塊紀念版」新商品案。
‧通過本行與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作約定書案。
‧通過本行參與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0年現金增資案。
‧通過本行與大陸「招商銀行」簽署「業務合作備忘錄」案。
‧通過調整部分人事案。
‧通過本行開封大樓第2層出租「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案。
‧通過本行長安大樓第4層出租「華南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案。
‧通過本行分攤華南金控集團「電子公文系統」之費用案。
‧通過本行99年度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通過99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99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通過本行公司章程修正案。
‧通過解除本行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通過本行與交通銀行洽簽業務策略聯盟之「金融業務合作備忘錄」案。
‧通過本行與中國銀行洽簽業務策略聯盟之「業務合作協議」案。
‧通過「華南商業銀行與利害關係人交易管理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99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通過申請六家分行於100年5月9日(星期一)開始營業案。
‧通過調整六家分行部分人事案。
‧通過更換本行簽證會計師案。
‧通過本行100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簽證、內部控制制度查核簽證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務簽證之委任及服務公費案。
‧通過本行與「福建海峽銀行」洽簽業務策略聯盟之「業務合作協議書」案。
‧通過調整部分營業單位經理人事案。
‧通過針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示本行申請發行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債券應先釐清相關疑義一事,本行因應措施案。
‧通過本行與「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案。
‧通過本行100年度預算案及營運計畫書案。
‧通過修正本行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案。
‧通過延長本行與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金錢信託期間案。
‧通過「PEM案保單資產善後計畫」案。
‧通過本行「經理人績效獎金評核機制」案。
‧通過本行與華南永昌投信簽訂「基金銷售機構報酬-增補備忘錄」案。
‧通過有關本行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開辦「黃金存摺業務」一節,將與臺灣銀行合作模式由委託代銷改為買賣關係案。
‧通過本行參與認購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9年度現金增資案。
‧通過調整本行(常務)獨立董事報酬支給標準案。
‧通過本行依據裕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交易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案分攤華南金控集團IT資源整合所產生之費用。
‧通過「華南商業銀行與利害關係人交易管理要點」修正案。
‧通過本行與台灣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與聯安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重新簽訂「自動櫃員機鈔券整理、運換及排障服務契約書」案。
‧通過本行99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通過「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修正案。
‧通過「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稽核制度」修正案。
‧通過本行銷售「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人身保險商品案。
‧通過本行與華南金控子公司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案。
‧通過本行總稽核湯天文先生因另有任用,預定於民國99年9月1日退休,其職缺由董事長提名聘任鍾孟雄先生為總稽核案。
‧通過本行行政管理群副總經理兼經營企劃部經理鍾孟雄先生因另有任用,其職缺由總經理提名聘任丁新典先生接任案。
‧通過訂定民國99年8月2日為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案。
‧通過辦理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函示本行檢討改善長春分行行舍續租案。
‧通過向華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增訂投資週刊數量案。
‧通過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承受PEM案保單資產案。
‧通過本行98年度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通過本行98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辦理98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通過修正本行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通過「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租本行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38號第9樓,部分面積72坪作為辦公場所案。
‧通過修正「華南商業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要點」案。
‧通過訂正本行「經理人薪酬結構標準表」案。
‧通過本行承做利害關係人力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金錢信託案。
‧通過本行98年度「銀行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通過本行長春分行承租行舍租約將於99年5月16日到期,為業務需要,續租1年案。
‧通過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設立深圳分行,並於核准後依規向大陸地區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案。
‧通過本行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開辦「黃金存摺業務」案。
‧通過本行擔任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之基金銷售機構,重新與華南永昌投信修訂「基金銷售機構報酬備忘錄」案。
‧通過為辦理本行特定金錢信託業務之需,並遵照本行現行分層負責規定,修訂「華南商業銀行特定金錢信託業務內部控制制度」案。
‧通過本行原以「共同行銷」方式銷售子公司華銀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所代理之保險商品,為符合主管機關新制定之行銷管理相關規定,改以「合作推廣」方式為之案。
‧通過於新台幣200億元(或等值外幣)範圍內發行含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債券100億元及長期次順位債券100億元籌資案。
‧通過本行向華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購買99年度證券雜誌與相關訊息服務案。
‧通過修訂「華南商業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要點」案。
‧通過本行受理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收單業務案。
‧通過本行99年度預算案及營運計畫書。
‧通過財務會計部經理吳清玉先生屆齡退休及副理曹有志先生調升經理案。
‧通過擬定本行「總行世貿大樓新建工程」營建工程分標計畫、廠商資格、招標策略等,將據以執行後續工程發包事宜案。
‧通過本行按原股東持有股數比率參與認購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度現金增資案。
‧通過劉董事茂賢擔任常務董事案。
‧通過本行98年度預算調整案。
‧通過本行98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通過「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本行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38號第7樓,部分面積50坪作為辦公場所案。
‧通過胡志明市分行遷址承租胡志明市第一郡阮文琚街235號10樓案。
‧通過訂定「華南商業銀行處分不動產作業要點」案。
‧通過本行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二小段235地號土地,以公開底價現狀辦理標售案。
‧通過本行臺北市長春路143號1~4樓、145號4樓與地下2~5層停車位72位,以公開底價現狀辦理標售案。
‧通過本行營業部承受擔保品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231-2等9筆土地及地上建物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133號,因處分期限至98年11月19日止,以公開底價現狀辦理標售案。
‧通過本行獨立(常務)董事報酬支給標準案。
‧通過林董事明成、王董事濬智、林董事筠、徐董事偉初、謝董事榮富為本屆五位常務董事案。
‧通過林常務董事明成為本屆董事長案。
‧通過聘任王濬智先生為總經理案。
‧通過本行97年度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通過本行97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本行就PEM Group集團疑似詐欺事件之客戶權益保障方案。
‧通過修正本行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通過本行個人金融事業群代理副總經理高榮成先生真除為該事業群副總經理案。
‧通過本行97年度「銀行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通過「華南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增租本行長安大樓第4樓案。
‧通過本行擬於新台幣100億元(或等值外幣)範圍內發行含次順位在內之金融債券籌資案。
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內部稽核之組織
本行設置稽核部隸屬於董事會,置總稽核一人,綜理全行稽核業務,另置部主管一人、部副主管、科主管、科副主管、稽核人員及經辦人員各若干人,檢查及評估本銀行內部控制制度妥當性與有效性,及營運活動之績效。
內部稽核之運作
(一) 定期查核
對國內營業、財務保管及資訊單位每年至少應辦理一次一般查核及一次專案查核,對其他管理單位每年至少應辦理一次專案查核;對各種作業中心及國外營業單位每年至少辦理一次一般查核,對國外辦事處之查核方式可以表報稽核替代或彈性調整實地查核頻率。對遵守法令主管制度之執行情形,併入對業務及管理單位之一般查核或專案查核辦理。
(二) 不定期查核
對金融檢查機關、會計師、內部稽核單位(含金融控股公司內部稽核單位)與營業單位所提列檢查意見或查核缺失,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所列應加強辦理改善事項持續追蹤覆查。
(三) 自行查核
督導業務管理單位訂定自行查核內容與程序,及各單位自行查核之執行情形。
(四) 向董事會及監察人會報告
- 至少每半年向董事會及監察人會報告稽核工作執行情形。
- 對金融檢查機關、會計師、內部稽核單位(含金融控股公司內部稽核單位)與營業單位所提列檢查意見或查核缺失,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所列應加強辦理改善事項,以書面提報董事會及交付監察人會。
重要公司治理內規
符合公司治理相關規定
請參閱本網站「法定公開揭露事項」 「華南年報」。